未经允许,严禁其他机构、个人通过各种方式转载传播我校调剂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,造成侵权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1.在后续的审核环节,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,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2.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7天(2025年4月16日—2025年4月22日)。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3.复试时未提交《政审表》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,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提交至38413372@qq.com进行审核。逾期未提交审核者,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4.其他
(1)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。
(2)拟录取考生一周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,体检项目包含肝功、胸片、血常规等项目,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,把结果发送至38413372@qq.com。
(3)如有疑问,可电话咨询学院0311-8765599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