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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04-2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印发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
各教学单位:


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)》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公布,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1年4月26日


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


为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[2019] 6号),严格教育教学管理,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促进学校各级领导深入教学一线,及时掌握教情学情,促进教师间交流学习提高,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一、昕课范围


学校开设的各类本科课程。


二、听课内容


听课是一种教学检查和督导。听课的主要内容包括:师德师风情况;教师上课情况(教学准备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内.容、教学效果等);学生学习情况(课堂纪律、学习状态等);教学环境设施状况等。


三、听课人员安排和要求


听课人员包括校领导、二级教学单位、教学管理部门有关人员、教学督导专家、任课教师以及其他行政部门、教辅单位的相关人员。具体听课要求如下:


1.校领导:每月安排校领导听课周活动,开展随堂听课,校领导也可自由安排听课时间。校领导每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听课。


2.二级教学单位:由所属教学单位安排听课时间并进行考核管理。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、主管教学的副院长(副主任)、系(教研室)主任每人每月至少安排2次听课,教学单位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听课;各系(教研室)要开展教学交流活动,每学期制定听课计划,全体本科任课


3.教师均需进行同行听课,每人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听课。3.教学管理部门:教务处处长、副处长每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听课,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听课。


4.教学督导专家:校、院二级教学督导专家按照督导工作计划安排听课。


5.其他人员: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听课。其他行政处室、教辅单位等相关人员,根据需要向教务处报备审批后安排听课。


四、听课资料存档


听课人员填写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卡》(见附件),校领导、学校督导专家和教务处管理人员听课卡由教务处整理归档,其他人员听课卡由所在单位整理归档。听课人员听课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。


五、听课结果运用

听课人员的听课意见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本人及有关部门,教师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意见,改进教学方法,提升管理水平,提高教学质量。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教学质量考核的参考。
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原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的意见》同时废止。


附件: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教学听课卡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44118太阳成城集团办公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4月26日印发